超过 70% 的肺癌是非小细胞肺癌 (非小细胞肺癌)。可为 III 期或 IV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提供治疗以改善生活质量、控制疾病进展和延长生存期。这些患者中有三分之一在化疗后疾病进展,需要进一步治疗。常用的治疗方案有:厄洛替尼(Tarceva)、吉非替尼(IRESSA)、多西紫杉醇或最佳支持治疗 (BSC) 。吉非替尼治疗的有效性仅被考虑用于表皮生长因子突变阳性 (EGFR M+) 疾病的患者。

考虑了基于 EGFR 突变状态 [EGFR M+、表皮生长因子突变阴性 (EGFR M-) 和表皮生长因子突变状态未知 (EGFR 未知)] 的三个不同患者组的结果。数据的异质性排除了统计分析。开发了一个从头经济模型来比较治疗(每获得质量调整生命年的增量成本)。
结果:
对于 EGFR M 人群,与使用多西紫杉醇和 BSC 相比,使用厄洛替尼并不具有成本效益。对于 EGFR 未知的患者,与 BSC 相比,使用厄洛替尼也并不划算。与 BSC 相比,使用厄洛替尼(HR 0.61),与 BSC 相比,吉非替尼的使用更受欢迎(HR 0.82)。
患有 EGFR M+ 和 EGFR M- 的肺癌患者应区别对待,选择更适合的靶向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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