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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FR突变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使用达可替尼Dacomitinib的剂量递增与减量原则时间:2025-09-29 达可替尼的剂量调整需兼顾疗效与安全性,其说明书明确了剂量递增与减量的核心原则,以实现个体化治疗。 初始剂量:基于患者特征的精准选择 说明书推荐初始剂量为45mg/日,但允许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 体质较弱或老年患者:起始剂量可降至30mg/日,以降低皮肤毒性、腹泻等不良反应风险。 合并症患者:肝功能轻度异常(Child-Pugh A级)或肾功能轻度损伤(eGFR 30-60mL/min)者无需调整剂量,但需密切监测肝肾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与CYP2D6底物(如某些抗抑郁药)或质子泵抑制剂(PPIs)联用,必要时替换为H2受体拮抗剂(如法莫替丁),并间隔6-10小时服用。 剂量递增:谨慎评估与逐步调整 达可替尼通常不推荐主动递增剂量,但特定情况下可考虑: 耐受性良好且疗效不足:若患者初始剂量为30mg/日且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可逐步递增至45mg/日,但需评估皮肤毒性、腹泻等风险。 短期停药后恢复:若因不良反应暂停用药,恢复时通常维持原剂量,而非递增。 剂量减量:分级管理以保障治疗连续性 说明书明确剂量减量步骤: 首次减量:从45mg/日减至30mg/日,适用于3级皮肤毒性、腹泻或肝功能异常(ALT/AST>3×ULN)。 第二次减量:从30mg/日减至15mg/日,适用于30mg/日剂量下仍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永久停药:若15mg/日剂量仍无法耐受,或出现4级不良反应(如间质性肺病、严重肝功能损伤),需永久停药。 特殊场景处理:手术与放疗的剂量调整 围手术期:若患者需接受肺部手术,建议术前暂停达可替尼至少7天,术后恢复时间需根据伤口愈合情况决定。 放疗期间:若患者需接受脑部放疗,达可替尼可继续使用,但需监测放射性皮炎与药物性皮疹的叠加效应,必要时提前减量。 达可替尼在全球多个国家已上市,海外原研药/仿制药等信息,可咨询海得康了解。海得康有着丰富的国际新药动态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国内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药品的专业咨询服务。如有需要,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001-9769或海得康官方微信15600654560来获取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所有内容均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整理发布,如有雷同或侵权请联系删除。所有关于药物的使用和副作用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医生的专业建议。在使用前或更改任何药物治疗方案前,请务必与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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