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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方法

时间:2024-06-17     作者:医学编辑李可艾   阅读

  对于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治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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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与观察:

  对于冒烟型骨髓瘤(SMM),暂时不推荐治疗。但是,高危冒烟型骨髓瘤可以根据患者的意愿进行综合考虑或选择进入临床试验。

  启动治疗的指标:

  当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出现CRAB(血钙增高、肾功能损害、贫血、溶骨性破坏)或SLiM(骨髓中单克隆浆细胞比例≥60%,受累/非受累血清游离轻链比≥100、核磁共振检测有>1处5mm以上局部骨质破坏)表现时,需要启动治疗。

  治疗选择:

  如诱导方案有效,建议继续使用有效方案至最大疗效,随后进入维持阶段治疗。

  可选用的方案包括Vd(硼替佐米/地塞米松)等多种组合。

  若患者年龄≤70岁且体能状况良好,或年龄>70岁但全身体能状态评分良好,在有效的诱导治疗后,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应作为首选。

  诱导治疗方案应避免选择对造血干细胞有毒性的药物,目前多以蛋白酶体抑制剂联合免疫调节剂及地塞米松的三药联合方案为主。

  适合移植的患者:

  不适合移植的患者:

  维持治疗:

  维持治疗可选择来那度胺、硼替佐米、伊沙佐米、沙利度胺等药物。

  对于有高危因素的患者,主张使用联合蛋白酶体抑制剂的方案进行维持治疗,并持续2年或以上。

  其他注意事项:

  ASCT前需进行干细胞动员,并采集足够数量的CD34+细胞。

  对于高危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可考虑进行二次移植。

  移植后是否需要巩固治疗尚存在争议,但建议对高危患者进行巩固治疗。

  总的来说,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年龄、体能状况、疾病分期和预后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治疗过程包括诱导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对适合的患者)、巩固治疗和维持治疗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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