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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拉菲布拉诺治疗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肝毒性监测与应答评估时间:2025-10-22 埃拉菲布拉诺(Iqirvo)作为全球首个获批用于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的PPARα/δ双重激动剂,通过抑制胆汁酸合成和调节肝脏代谢通路,为对熊去氧胆酸(UDCA)应答不足或不耐受的患者提供了突破性治疗选择。然而,其治疗过程中需重点关注肝毒性监测与疗效应答评估,以确保用药安全与疾病控制效果。 肝毒性监测:动态评估与早期干预 埃拉菲布拉诺可能引发药物性肝损伤(DILI),表现为ALT/AST升高或临床肝炎症状。治疗前需完成基线肝功能评估,包括ALT、AST、总胆红素(TB)及碱性磷酸酶(ALP)检测。用药期间建议每4-6周监测肝功能指标,若ALT/AST持续升高至≥3倍正常上限(ULN)或TB≥2倍ULN,需暂停用药并排查其他病因。对于肝硬化患者,需额外监测失代偿证据(如腹水、肝性脑病),若进展至Child-Pugh B/C级应立即停药。 疗效应答评估:多维度指标综合判断 埃拉菲布拉诺的疗效评估需结合生化指标、影像学及患者报告结局(PRO)。核心指标包括: 胆汁淤积改善:ALP水平较基线降低≥15%且<1.67倍ULN,或总胆红素≤ULN。Ⅲ期ELATIVE研究显示,持续治疗3年的患者中85%达到生化应答,39%实现ALP完全正常化。 肝纤维化稳定:通过肝脏硬度测量(LSM)或增强肝纤维化评分(ELF™)评估,治疗130周后患者纤维化指标保持稳定。 症状缓解:中度至重度瘙痒患者接受治疗后瘙痒评分显著改善,疲劳和睡眠质量通过PRO工具验证提升。 长期管理:个体化调整与多学科协作 对于肝毒性风险较高的患者(如合并病毒性肝炎或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病),需缩短监测间隔至每2周一次。若出现反复肝酶异常,可考虑减量至40mg/日或联合保肝治疗。疗效不佳者(如ALP持续>1.67倍ULN)需重新评估诊断,排除重叠其他肝病可能。此外,患者教育至关重要,需强调遵医嘱用药、避免擅自联用肝毒性药物(如他汀类)及定期随访的必要性。 埃拉菲布拉诺在全球多个国家已上市,海外原研药/仿制药等信息,可咨询海得康了解。海得康有着丰富的国际新药动态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国内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药品的专业咨询服务。如有需要,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001-9769或海得康官方微信15600654560来获取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所有内容均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整理发布,如有雷同或侵权请联系删除。所有关于药物的使用和副作用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医生的专业建议。在使用前或更改任何药物治疗方案前,请务必与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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