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伏尼布在肝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中的剂量调节
艾伏尼布的剂量调节需综合考虑肝肾功能、年龄及合并症,以平衡疗效与安全性。
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
对于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A/B级)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但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级)患者的药代动力学与安全性尚不明确。临床决策需基于风险获益评估:若患者IDH1突变负荷高且无其他治疗选择,可谨慎使用500mg/日,但需加强肝功能监测(每2周1次);若出现黄疸或凝血功能障碍,需立即停药。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30mL/min/1.73m²)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重度肾功能不全(eGFR<30mL/min/1.73m²)或需透析患者的数据有限。建议此类患者优先选择其他治疗,若必须使用艾伏尼布,需从250mg/日起始,并监测血药浓度与电解质水平。
老年患者的剂量优化
65岁及以上老年患者无需常规剂量调整,但需关注合并症(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对耐受性的影响。某72岁AML患者因合并房颤使用胺碘酮,联用艾伏尼布后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提示老年患者联用QT间期延长药物时需更严格监测。建议老年患者前3周每周监测心电图,之后每月1次;若出现3级不良反应(如严重腹泻、感染),需暂停用药至恢复至1级以下,再以250mg/日重启治疗。
剂量调节的临床路径
治疗前评估:检测IDH1突变状态,评估肝肾功能(Child-Pugh分级、eGFR)、心电图及合并用药。
治疗中监测:每2周检测血常规、肝功能,每月检测电解质与心电图;若联用CYP3A4抑制剂或QT间期延长药物,需缩短监测间隔。
剂量调整原则:出现2级不良反应时,暂停用药至恢复至1级以下,再以原剂量重启;若3级不良反应复发,需永久停药。
艾伏尼布的剂量调节需个体化,结合患者肝肾功能、年龄及合并症动态调整,并通过多学科协作实现精准治疗。
艾伏尼布在全球多个国家已上市,海外原研药/仿制药等信息,可咨询海得康了解。海得康有着丰富的国际新药动态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国内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药品的专业咨询服务。如有需要,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001-9769或海得康官方微信15600654560来获取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所有内容均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整理发布,如有雷同或侵权请联系删除。所有关于药物的使用和副作用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医生的专业建议。在使用前或更改任何药物治疗方案前,请务必与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