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iminib阿西米尼Scemblix中文药品说明书

中文名称:阿西米尼
英文名称:Asciminib
商品名称:Scemblix®
研发公司:瑞士诺华制药(Novartis)
生产厂家:诺华(Novartis)公司
靶点
BCR-ABL1 融合蛋白的肉豆蔻酰口袋(STAMP,Specifically Targeting the ABL Myristoyl Pocket),通过变构抑制阻断激酶活性,尤其针对 T315I 突变型。
上市时间
美国:2021 年 10 月 29 日(FDA 加速批准)
欧盟:2022 年 8 月
中国:截至 2026 年 3 月,尚未正式上市,但已在中国乐城先行区(如瑞金海南医院)落地用于特定患者。
适应症
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慢性期(CP):
既往接受过两种或两种以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且不耐受或反应不足的成年患者。
基于主要分子学反应(MMR)率加速批准,需进一步验证临床获益。
T315I 突变的 CML-CP:
适用于携带 T315I 突变的成年患者。
作用机制
变构抑制:阿西米尼通过结合 BCR-ABL1 蛋白的肉豆蔻酰口袋,诱导激酶构象变化,使其进入非活性状态,从而阻断下游信号通路(如 JAK-STAT、PI3K/AKT)。
克服耐药性:传统 TKI 药物(如伊马替尼、达沙替尼)通过竞争 ATP 结合位点抑制激酶活性,但易因 T315I 等突变导致耐药。阿西米尼不依赖 ATP 结合位点,可绕过突变位点,恢复激酶自抑制状态。
高选择性:减少对 ABL 激酶以外靶点的抑制,降低脱靶毒性(如骨髓抑制、心血管毒性)。
副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20%):
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28%)、中性粒细胞减少(19%)、贫血(13%)。
代谢异常:高甘油三酯血症(46%)、低磷血症(7%)。
消化系统:恶心(14%)、腹痛(10%)、腹泻(8%)。
全身症状:疲劳(15%)、头痛(9%)。
肌肉骨骼:肌肉骨骼疼痛(42%)、关节痛(17%)。
皮肤反应:皮疹(27%)、瘙痒(13%)。
严重不良反应(需密切监测):
胰腺毒性:淀粉酶/脂肪酶升高(21%),可能进展为胰腺炎(2.5%)。
心血管事件:QT 间期延长(2%)、心律失常(7%)、心力衰竭(1.1%)。
高血压:3 级或 4 级高血压发生率 9%。
超敏反应:3 级或 4 级超敏反应发生率 1.7%。
临床治疗效果
ASCEMBL 研究(III 期):
阿西米尼组 24 周 MMR 率为 25.5%,显著高于博舒替尼组的 13.2%(P=0.029)。
48 周 MMR 率提升至 37.6%,CCyR 率为 40.8%。
阿西米尼组因不良反应停药的比例为 7%,显著低于博舒替尼组的 25%。
人群:233 例对 ≥2 种 TKI 耐药或不耐受的 CML-CP 患者,按 2:1 随机分配至阿西米尼组(40 mg 每日两次)或博舒替尼组(500 mg 每日一次)。
结果:
T315I 突变患者:
阿西米尼单药治疗的 MMR 率可达 49%,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为 24 个月。
与达沙替尼联用时,MMR 率提升至 90%,显著延长患者生存期。
长期生存获益:
随访数据显示,接受阿西米尼治疗的患者 3 年总生存(OS)率为 89%,疾病进展风险降低 67%。
对于无 T315I 突变的患者,持续治疗 2 年后的 MMR 率可维持在 70%以上。
注意事项
基因检测:用药前需通过 PCR 或 NGS 确认 BCR-ABL1 T315I 突变状态或对 ≥2 种 TKI 耐药。
胰腺监测:治疗期间定期检测血清脂肪酶和淀粉酶,若升高伴腹部症状,需评估胰腺炎。
心血管风险:有心血管疾病史或风险因素的患者需密切监测心电图和血压。
胚胎毒性:动物研究显示胚胎毒性,育龄女性需在用药期间及停药后至少 1 周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CYP3A4 抑制剂(如伊曲康唑):可能增加阿西米尼暴露量,需减少剂量。
CYP3A4 诱导剂(如利福平):可能降低阿西米尼疗效,需增加剂量。
质子泵抑制剂(如奥美拉唑):可能降低药物吸收,建议间隔 2 小时服用。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方案 1:80 mg 每日一次,口服。
方案 2:40 mg 每日两次,间隔约 12 小时。
CML-CP(既往接受过 ≥2 种 TKI):
T315I 突变 CML-CP:200 mg 每日两次,间隔约 12 小时。
给药方式:
整片吞服,不可咀嚼、压碎或掰开。
空腹服用(服药前至少 2 小时及服药后至少 1 小时内避免进食)。
漏服处理:
每日一次给药方案:若漏服超过 12 小时,跳过该剂量,按计划服用下一剂量。
每日两次给药方案:若漏服超过 6 小时,跳过该剂量,按计划服用下一剂量。
剂量调整
血液学毒性:
若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⁹/L 或血小板计数(PLT)<50×10⁹/L,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 ANC≥1.0×10⁹/L 且 PLT≥50×10⁹/L,然后恢复原剂量或减量。
复发性严重血小板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暂停给药直至恢复,然后以减量(如从 80 mg 每日一次减至 40 mg 每日一次)恢复治疗。
非血液学毒性:
3 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如胰腺炎、高血压、超敏反应):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 1 级或以下,然后以减量恢复治疗;若未恢复,永久停药。
无症状淀粉酶/脂肪酶升高(>2.0×ULN):暂停给药直至浓度降至 1.5×ULN 以下,然后以减量恢复治疗;若未解决,永久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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